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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李某某等3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25-04-28  点击量:

我院李某某(3220514028),现就读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21班,在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在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5周公寓检查中被发现桌上有烟盒,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公寓检查中被发现桌上有烟、阳台有烟蒂,已累计出现2次。

陈某某(3240514050),现就读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42班,在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在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公寓检查中被发现一只打火机、垃圾桶有烟头,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公寓检查中被发现桌上有烟盒、两只打火机,已累计出现2次。

游某某(3230514003),现就读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1班,在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在2024-2025学年暑期第2周公寓检查中被发现私拉乱接电线,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公寓检查中被发现接线板放床上,已累计出现2次。

以上行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,违反了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。经学院研究决定,给予以3位同学通报批评。

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,提高安全意识,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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